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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恒的交换规则。犹太教.📜🗺️

  • Photo du rédacteur: Daniil Tsopozidis
    Daniil Tsopozidis
  • 19 juin
  • 1 min de lecture

在犹太教中,一种交换,作为不使用金钱的直接交换商品的形式,在塔纳赫(希伯来圣经)中被提及为古代经济生活的自然成分。例如,《创世记》讲述了以撒和亚比米勒如何签订了礼物易货和相互义务的合同。虽然没有使用现代意义上的"易货"一词,但实质上,这些是基于当事人同意的合同交换形式。犹太教在贸易和交流中高度重视诚实和公平。律法书中有明确的指示:"你们不可互相欺骗"(利未记25:14)和"你们应当使用公平的天平和量器"(利未记19:36)。这些原则既适用于货币交易,也适用于直接兑换。从犹太法律(halacha)的观点来看,易货交易被认为是一项完整的买卖合同,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双方的相互同意和条件的公正性。《口头律法》的主要来源《密西拿》和《塔木德》详细讨论了交易的各个方面,包括易货交易。犹太教并不谴责物质交换本身的事实,但强调经济活动应服务于伦理和社会上有用的目的。金钱和财产被看成是上帝给予人为他的邻居、社会和全能者服务的手段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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